6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内参《卫生健康工作交流》(第60期)以“山东省淄博市抓试点、促工作,开启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新局面”为题,报道了淄博市开展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被国家健康委监督局确定的全国16个试点市县之一。淄博市和沂源县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深入学习领会试点的两个《指南》,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全力开展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
为做好对沂源县试点工作的指导,淄博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成立了以李波局长为组长的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指导组,多次到沂源县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在市管用人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
山东省沂源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国家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由主要领导挂帅,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在人、财、物给予大力支持,确保试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5月上旬,沂源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国家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小组,印发了《沂源县国家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沂源县政府与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签订了《2020年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了目标责任。
摸清网底,全面申报
全面摸清了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掌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通过调查摸底,沂源县职业病危害单位314家,其中大型企业4家、中型14家、小型117家、微型179家;全县劳动者总人数2.8万人,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1.4万人,确诊各类职业病126例。在此基础上,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
网格管理,全面覆盖
按照行政区划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沂源县用人单位划为13个网格,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安环办负责人担任网格员,全面覆盖全县所有用人单位。网格员按照巡查要求,对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巡查,常规巡查每月5日前汇总上报,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上报。沂源县职业卫生监督部门按照上报情况,对有违规情况的作出进一步调查处理。
5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和监督中心召开了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议,会上,国家健康委对沂源县前期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局和沂源县认真学习会议精神,以试点启动会为契机,制定了下一步的试点工作方案。
把握标准,精准分类
组织召开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镇(街道)、开发区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培训班。沂源县职业卫生监督部门根据《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和职业卫生分类标准,将纳入监督的用人单位分为甲类82家、乙类135家、丙类59家。用人单位正在对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和风险评估。
树立典型,示范引领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风险、经济类型、规模大小、风险评估和分级情况,选取甲类大中型企业(高危单位)19家、乙类(中危单位)10家、丙类(低危单位)5家进行重点打造,树立职业健康管理样板,以带动本行业用人单位的规范管理。组织行业内用人单位相互交流学习,分享职业健康管理样板单位工作经验,充分发挥样板企业的示范作用。
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
从做好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主动与沂源县发改局、沂源县工信局、沂源县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建立沂源县县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会审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
纳入考核,严格奖惩
沂源县政府将国家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列入重大督查事项,把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纳入沂源县年终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以此推动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督查情况,对监管措施有力,职业健康状况持续向好的镇办、开发区、用人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出现不良现象或者职业病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在沂源县、市管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淄博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职业卫生监督网络;落实责任,摸清底数按时,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加强督导检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作为淄博市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目前,三级职业卫生监督网络已初步形成,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为确保完成《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任务目标奠定了基础。(苗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