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针对市属国有企业存在管理层级多、内设机构臃肿、行政化管理色彩浓厚、富余人员多、人工成本高、用工管理不规范、运营效率和效益低等制约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根据国企改革意见的有关要求,我们起草了《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放管结合,监管适度;贴近实际,分类指导;平稳过渡,逐渐优化”四方面原则。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23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要点包括《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内容和遵循原则等内容。
《办法》适用于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及所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遵循总量控制、精简效能、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企业的管理权限,对企业内设机构、中层管理人员职数和员工总额编制方案(以下简称编制方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编制管理”共7条。要点包括企业编制方案分类编制依据,要求企业严控劳务派遣工及临时工,高端特殊人才等特殊人员编制使用原则,编制方案动态调整依据和程序。
本章通过明确企业编制方案的制定依据、执行原则和调整程序,指出了瘦身强体的路径,以推动企业规范机构设置、合理配置人员,激发内部活力,实现提质增效的目标。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充分发挥企业在编制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国资监管机构充分放权,企业自行制定编制方案;国资监管机构对编制方案进行评估后备案管理。
第三章“招录管理”共4条。要点包括对国有企业招聘计划备案制管理,员工招录原则与程序,招录回避制度,高端特殊人才聘用程序。
本章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程序不完善、不规范、不透明状况,从计划申报、招录实施进行全流程管理,实现员工招聘信息、过程和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员工质量。
第四章“员工管理”共4条。要点包括要求企业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推进管理人员选聘制改革,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工资制度,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本章主要针对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选人用人机制不完善、薪酬能升不能降等问题,要求企业从完善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业绩考核和全员绩效考核机制等,将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与岗位业绩挂钩,实现薪酬动态调整。引导企业推进企业管理人员选聘制改革,建立择优上岗、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和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结合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激励企业减少人员冗余,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共3条。要点包括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督事项,企业的违规行为划分及处理方式等。重点解决监管事项大而全,监督事项不清晰,责任追究不具体等问题。
第六章“附则”1条。《办法》的有效期为三年。
三、意义
《办法》框架较为清晰,内容简明,程序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为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将有效激发市属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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