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公布,五项措施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符合条件最高5000万元的本地化服务项目支持。
《措施》明确,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新热点。围绕淄博市“四强”产业和七大传统产业,每个产业重点打造2-3家产业数字化典型示范企业,对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实施改造提升且被纳入典型示范的企业,按照技术改造投入总额给予50-100%补贴,每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成立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基金,对以股权方式推动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各类基金,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在开展企业培育“沃土行动”方面,打造数字经济“淄博品牌”。多领域、分层级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对新确定的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瞪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300万元补贴。积极培育数字经济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平台聚人才、聚产业的优势,打造平台经济,提供科技研发和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数字经济相关企业的落地和高质量发展。对市外入驻淄博市的数字经济领域的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级实验室(中心),给予平台最高启动建设经费3000万元的支持,并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本地化服务项目支持。
在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上,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数字技术企业,分别给予每个奖项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数字技术企业,市及区县按研发投入5%给予最高500万元后补助经费,其中高青县、沂源县每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