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陪护假。”记者近日了解到,《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条例》将“子女陪护假”写入地方法规,引发广泛关注。(6月18日《工人日报》)
眼下,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8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2.49亿,65岁及以上人口约1.67亿。数据还显示,中国2018年人均预期寿命是77岁,但是健康预期寿命仅为68.7岁。也就是说,中国居民平均有近8年多的晚年生活需要带病生存。
但现如今,很多家庭是独生子女家庭,由于人手少,陪护住院老人便显得力不从心。尤其是那些“上班一族”,一边要忙着工作,一边要顾及照料住院的老人,更是忙得团团转,不仅力不从心,而且心力交瘁。他们是多么希望能有一个“子女陪护假”啊!
此次,甘肃出台《条例》,明确将“子女陪护假”写入地方法规,这无疑是广大子女们的一个“福音”,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福利”。笔者以为,子女陪护假“入法”值得期待。
但笔者以为,子女陪护假“入法”还需跟进“保障机制”,要谨防“陪护假”沦为“纸上福利”。一方面,各地行政部门在出台“子女陪护假”制度时,还应建立一个与社会整体相衔接、相互兼容的配套体系,包括护理假的时间、福利待遇、薪资的影响等方面,都要确保不受影响,从而让“陪护假”成为广大子女们的一项“权利”。另一方面,对那些故意设置“障碍”,层层克扣,不按规定给足“陪护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杜绝,从而确保广大子女们的“陪护假”既能“足额”到位,又能“安心”陪护,不用担心因请了“陪护假”而被克扣工资和奖金,甚至被炒鱿鱼的现象发生,使“陪护假”真正成为广大子女们的一个“福利”。
总之,子女陪护假“入法”是容易的,但“落地”才是“硬道理”。“子女陪护假”只有真正“落地”了,才能真正成为广大子女们的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福利”。(廖卫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