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生贪念偷猪肉 肉未到口先拘留

摘要 6月17日下午,涉嫌盗窃的违法行为人周某某被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在办案民警将其送进拘留所时,周某某还未从这一天的惊喜到惊恐中缓过神来。只是嘴里不停的叨念,“真是贪心害死人,你们民警也太厉害...

6月17日下午,涉嫌盗窃的违法行为人周某某被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在办案民警将其送进拘留所时,周某某还未从这一天的惊喜到惊恐中缓过神来。只是嘴里不停的叨念,“真是贪心害死人,你们民警也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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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6月17日早上,周村青年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圣和馄饨负责人报警称其放在店门口的五斤猪肉和一箱饮料被盗。接警后,青年路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在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刑侦大队的协助下,很快锁定嫌疑人周某某,并在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周某某交代,在6月17日早上五点来钟骑电动三轮车沿途捡垃圾,在路过圣和馄饨馆门口时,看到有一袋猪肉和一箱饮料,一时心生贪念,在环顾四周没人后,将猪肉和饮料搬到车上偷走。之后,他将饮料全部倒掉,将瓶子卖了废品,而猪肉放到家中准备晚上炖肉吃。结果,猪肉还没来得及吃,就被警察找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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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路不拾遗莫贪小利”。因贪图一时嘴馋,实施偷窃他人物品,肉未到口,换来五日拘留,你说值得不值得?(于德忠 任斐)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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