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率先实现电子身份证“全场景应用”

摘要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攻坚部署要求,实现了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全场景应用”的全省第一、全国领先。

5月14日,淄博微警务平台上线运行,依托“淄博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电子证件”模块,淄博户籍居民注册并通过实名实人可信度认证后,立即生成与实体身份证唯一对应的“电子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是群众办理各类业务时核实身份、获取信息、复印存档的必备证件。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攻坚部署要求,瞄准居民身份证这一使用频次最高的证件,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创新推进“电子身份证”应用体系改革,着力打通认证难点、突破办事堵点,全面整合亮证、替代复印件、自助识别等功能,实现了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全场景应用”的全省第一、全国领先。

据粗略统计,仅淄博市区两级行政审批大厅就有6000余项业务需要使用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每年办事群众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累计超过10万份。市公安局在大力推进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全场景应用”,在确保其合法性、安全性和便利性的前提下,通过手机亮出“电子身份证”可以代替身份证原件,通过验证码关联后台留存或直接打印出身份证信息可以代替身份证复印件,不仅有效节省了身份审验和材料复印环节,更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群众办事体验,有效打通了“全流程网办”这一堵点。

近年来,广州、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先后推出了“电子身份证”,但仅限在旅馆住宿登记、户籍资料打印、长途车票购买、机场登机等方面“亮证”使用,在政务服务和其他领域的普遍应用尚属空白。淄博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的“全场景应用”,是利用“电子证照”推进行政服务流程再造的首创之举和关键一步,特别是打印“电子身份证”信息和自动导入个人信息的两项深度应用,能够推动更多便民事项进入“全流程网办”“秒批秒办”行列,让群众出门“不带身份证,也能办成事”。

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已经把涉及市场准入、商事登记、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民政、人社、医保、不动产、税务、公积金等10个政务服务领域共计4067项业务,作为首批应用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的事项,约有3000个事项不再需要群众提供身份证原件、3500个事项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全市40余家快递企业1100余家快递网点日均外发30余万件快递件以及340家网吧不再需要群众提供身份证原件,手机亮出“电子身份证”即可核验身份,31家金融机构989家营业网点可使用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核验平台进行身份辅助审核,办理相关业务。(毕研华 王敬东 胡云雷)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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