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聊城市纪委监委对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莘县柿子园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李合朝利用职权贪污药品销售款问题。2019年5月,李合朝利用其担任公共卫生科科长的便利,侵占柿子园卫生院购买的用于免费发放给签约患者的200瓶药物,交由柿子园镇宁庄村卫生室张某某处出售,从中获利600元,用于个人开支。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莘县纪委给予李合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临清市青年办事处房村厂小学校长许庆伟违规向入学新生收取费用问题。2009年至2013年在招录新生期间,许庆伟向入学新生按照每人20元或60元的标准额外收取费用共计2500元,未入账,直接作为补贴发放给出题和监考教师。临清市纪委给予许庆伟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冠县定远寨镇呼家村党支部书记呼文山侵占村集体征地赔偿款问题。2017年10月至2019年2月,呼文山利用职务便利在统计本村创森工程被占地村民名单时,将20余亩村集体土地登记到其亲属名下,将土地租赁费和青苗补偿款共计92416.9元据为己有。冠县纪委给予呼文山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问题分别发生在医疗、教育、农村集体“三资”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领域。为一己私利,有的贪污侵占药品销售款,有的利用职权乱收费,有的虚报冒领土地征收补偿款,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盯“微权力”,运用好“四种形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权力监管制约,坚决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