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检察院设立淄博市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关护中心

摘要 5月9日,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淄川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关护中心”揭牌仪式。淄川区政府副区长、淄川公安分局局长孙鲁岷与淄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秀峰为关护中心揭牌。

5月9日,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淄川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关护中心”揭牌仪式。淄川区政府副区长、淄川公安分局局长孙鲁岷与淄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秀峰为关护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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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公安分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妇联等单位领导以及与未成年人工作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淄川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博主持揭牌仪式。

淄川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关护中心是淄博市首家未成年 “一站式”关护中心。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按照“特殊程序、优先保护”的原则,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未成年人被害人一次性完成询问、人身检查、生物样本提取、辨认等侦查取证活动及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综合救助的专门场所。

六部门联合会签规范性文件

淄川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妇联等六部门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就共同做好被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身心健康、改善生活状况和成长环境达成共识,联合会签《淄川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实施办法》,对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工作规范和流程等作了详尽规定,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

设立多功能办案工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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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中心设在淄川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工作区,面积约200平方米,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 “苗苗工作室”为依托,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精心设计布置,环境安静温馨,墙上是通俗易懂的卡通漫画,室内有枝繁叶茂的树形书架、做心理辅导的沙盘模型、疏导情绪的仿真宣泄人。

设有调查取证室、心理辅导室、检查采集室等功能区,配备同步录音录像、心理测评、心理疏导、证据采集等设备,让未成年人在关爱、放松的氛围中倾诉、减压,将案件办理与法治宣传融为一体,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相辅相成,抚慰、修复被害人的心理创伤。

全力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按照“特殊程序、优先保护”的原则,建立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机制。公安机关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小组,派出所设置未成年人警务联络员,与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密切协作;卫生健康局及相关医疗机构保证随时就心理援助、人身检查等提供专业支持;共青团、区妇联做好未成年人被侵害线索移送、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信息通报等工作。

以“及时、全面、一次询问”为原则,对每个部门、每个办案环节作了严谨、细致的要求,如完善询问提纲、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律师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师专业支持、禁止驾警车、穿制服调查取证等,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审理过程的全程保护。

该未成年人“一站式”关护中心的设立,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的创新举措,在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司法保护,改进传统的执法办案模式,避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次询问对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的“二次伤害”,开启了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与社会综合保护的新模式,为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构建法律、医疗、心理、社会等全方位救助绿色通道,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和救济提供了有力保障。

编辑:周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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