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淄博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工作目标要落实市委文化赋能行动要求,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优秀传统美德为目标,以课堂教学为主要阵地,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打造品牌特色,不断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水平。
《通知》指出,上好传统文化课程,抓好学科实施中的传统文化教育渗透,上好传统文化地方课程,积极开发开设传统文化校本课程、专题课程、社团课程,发挥好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各学校充分挖掘和利用地方传统文化资源以及学校特色优势教育资源,至少开发开设一门传统文化教育校本课程、社团课程或专题课程。将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学生研究性学习中,组织学生开展红色文化、齐文化、黄河文化、聊斋文化、陶瓷文化、丝绸文化、饮食文化、五音戏传承保护等研究性学习。
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发挥校园文化活动在传统文化教育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指导学校在校园艺术节、诗歌节等文化活动中推出一批传统文化内容和传统文化形式的艺术节目、艺术作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部署要求,抓住传统节日教育教育契机,深入挖掘节日文化内涵,组织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的主题教育活动和实践体验活动,增强未成年人对传统节日文化内涵的感悟理解。
开展国学经典诵读活动。结合中小学生读书节,组织开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国学经典诵读活动,引导学生通过阅读国学经典篇目,了解、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宣传、教育部门主办的国学经典诵读等活动。开展古诗文吟唱活动,并遴选部分优秀吟唱视频进行展播。
开展传统文化研学旅行。各区县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区域传统文化资源,组织青少年学生走进博物馆、文化馆、“非遗”展示馆、纪念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劳动实践基地等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体验乡土文化,参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让学生获得亲身体验和感受,促进认知领悟与价值的自然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