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评议专报】男子一周三次偷绿松石 报案次日就被抓

摘要 许多人都有自己的“小爱好”——有的爱好旅游,有的爱好购物,有的爱好收藏......健康的爱好值得提倡,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法律法规,在自己的爱好上“发发烧”也无可厚非。

许多人都有自己的“小爱好”——有的爱好旅游,有的爱好购物,有的爱好收藏......健康的爱好值得提倡,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法律法规,在自己的爱好上“发发烧”也无可厚非。但是有的人却为了满足自己的爱好,干起了盗窃的行当。

4月23日15时许,淄博张店警方接到义乌小商品城一文玩店赵老板的报警,称自己店里的一颗绿松石珠子被人偷走了。店里的监控录像显示,当天中午,一男子到店里趁店员不注意时,拿走了其中一颗珠子。根据监控显示的嫌疑人体貌特征,办案民警展开走访摸排。4月24日,民警在华光路附近一小区发现嫌疑人踪迹,并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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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嫌疑人刘某某,男,40岁,山东德州人,2014年曾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据刘某某交代,4月23日,他来到赵老板店里,谎称想买一颗绿松石珠子。店员很热情地接待了他,并将珠子拿出来让其挑选。随后,刘某某趁店员不注意,将其中一个珠子“顺”走。当民警问及盗窃的原因,刘某某称自己是一名绿松石爱好者,盗窃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爱好。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为了“爱好”铤而走险。4月17日,刘某某来到义乌小商品城买绿松石珠子。在一家手串店内,他购买了两颗珠子后,又偷了一颗。“尝到”甜头的刘某某于四天后再次来到义乌小商品城的另一家文玩店,以买绿松石为由盗窃了两颗绿松石珠子。更离奇的是,直到民警带着嫌疑人刘某某指认现场时,这两起案件的受害人才发现自己店内被盗!

民警在此提醒:各类店铺的经营者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谨防被盗造成财产损失;要及时做好盘点、清点,一旦发现被盗立即报警。另外,人有所好本是正常,但是一定要把爱好控制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否则因为满足爱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得不偿失。

目前,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张店警方依法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李露)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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