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临近,网络交易行为在节日期间愈发活跃和频繁,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重视网络商品市场交易特别是节日期间交易监管,根据网络商品交易的特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数据摸排采集力度。将摸清网络经营主体作为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基础工作。采取各种方式搜集网络经营主体信息,使用“查看+搜寻+上报”的方法,通过主动巡查、网络搜索和走访调研等多种途径,对辖区网站的数量、规模、分布和类别等信息进行集中摸底巡查,逐步掌握全区网络经营主体分布及构成。
二是加大网络巡查监管力度。对已建立的网络经营主体进行网络巡查,重点加大以下违法行为的检查: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违法行为;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通过初步分析梳理信息,锁定网页留存电子证据,实地调查进行确认后,依据相关规定查处。同时,不定期浏览本地知名门户资讯网站,发现涉网违法信息及时予以纠正查处。
三是加大网上亮照推行力度。对全区企业开展网上亮照经营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辖区企业进行宣传动员,积极推行企业申请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要求企业网站实行营业执照网上标识。
四是严格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欺诈消费者、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鹿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