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大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对在“三新”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大代表进行宣传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市、区县、镇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的意见》的决议以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决议》,按照《实施方案》《宣传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三新”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级人大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引起广泛好评。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充分发挥优秀代表的引领作用,推动“三新”活动扎实开展,经市人大常委会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领导小组研究,就做好2020年“三新”活动“每周宣传一代表”有关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一是宣传范围:各级人大代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的优秀典型事例,重点宣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大代表向污染宣战行动和高质量做好议案建议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各级基层一线人大代表。二是宣传安排:与市委宣传部商定,自5月8日起,全市各级新闻媒体继续在统一开辟的“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人大代表风采录”专题专栏宣传人大代表典型事迹。第二季度侧重于宣传在疫情防控和污染宣战中表现突出的人大代表。三是宣传公示:自4月20日起,市、区县、镇统一公示拟由各级新闻媒体宣传的典型。宣传前,对拟宣传对象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由哪一级宣传就由哪一级公示,由哪家媒体宣传就由哪家媒体公示,坚决做到不公示不宣传、公示有问题的不宣传。
通知要求:一是各区县于4月15日前,分别推荐3名人大代表报市“三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市、区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各1名)。二是按照宣传安排要求,各区县要推荐1名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人大代表在第二季度优先宣传,不限定哪一级人大代表。三是拟宣传代表的稿件、采编程序等按《关于在市、区县、镇人大代表中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的宣传计划》(淄宣发[2019]21号)要求执行。(吴艳 巨荣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