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审批服务程序,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提高群众满意度,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决定对公众聚集场所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实行申报资料网上预审制度。足不出户,网上发送申报资料,提前网上预审查,避免二次申报。需要办理开业手续的单位,可以通过“淄博张店消防”微信公众号提交材料电子版,大队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不合格的会告知申报人具体原因,预审合格的,单位直接将所需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张店区行政审批大厅消防窗口。操作流程如下:关注“淄博张店消防”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想咨询的问题(或发送申报材料照片)。
需要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其中,对建筑面积较小、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允许只设一个安全出口(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不具有公众聚集场所性质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馆,不强制办证。(宫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