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精神,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提出的“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进一步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议案建议)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3月26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从八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决议》中提到,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提升代表提出内容高质量议案建议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代表活动,为提出内容高质量议案建议提供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决议》中提到的建立向代表报告工作制度。据介绍,其具体要求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组织和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向代表推送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公报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相关资料,把向代表报告工作作为本单位、本部门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向代表报告工作,使代表熟悉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民生关切,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提出内容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创造条件。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工作的审核把关,超前谋划、精心部署,每年自10月份开始,集中做好代表拟提出议案建议的相关工作。
在加大交办督办力度,促进议案建议办理高质量方面,《决议》要求,承办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确认代表建议是否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建议,任何单位和部门未经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同意,不得擅自退回或自行转交其他单位。开通代表意见建议“直通车”,对涉及问题重大、带有普遍性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意见建议、调研报告,按程序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督办力度,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尤其是重点督办建议的跟踪督办,每年第四季度听取政府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进行测评。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同各自分工联系的承办单位的沟通,把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推动承办单位建立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抓好跟踪落实,兑现答复承诺,提高见面沟通比例,及时向代表通报落实情况。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把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群众满意。
为激发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承办部门单位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责任意识,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将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情况记入履职档案,作为对代表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市人大常委会每届组织两次评选活动,对优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进行通报表扬。通过树立榜样、示范引领,增强代表履职尽责、为民代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出更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督促承办部门单位更加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提高全市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能力和水平。
为贯彻落实《决议》,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对工作安排、工作措施、组织领导实行“六措并举”抓落实,即从讲政治的高度抓落实、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落实、以“抓两头促中间”的方法抓落实、以“四不两直”方式抓落实、依靠“五个一”制度抓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落实。紧扣“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为把淄博建设成为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作出新的贡献!(范新刚 张学林 巨荣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