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评议专报】张店警方抓获6名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嫌疑人

摘要 用自己的身份证申办营业执照、注册对公账户,还能买卖赚钱,这“生意”表面看是挺舒心的。不过,你要小心了,说不定“舒心”的背后,是不法分子利用购买的对公账户、营业执照实施诈骗活动。连日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

用自己的身份证申办营业执照、注册对公账户,还能买卖赚钱,这“生意”表面看是挺舒心的。不过,你要小心了,说不定“舒心”的背后,是不法分子利用购买的对公账户、营业执照实施诈骗活动。连日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抓获多名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牟利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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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后卖给他人从中牟利!”近日,张店公安分局获得这样一条重要线索。接到举报线索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卢某某成功抓获。

经查,去年11月份,卢某某通过好友张某某的介绍得知,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后提供给买方可以获得“好处费”。为了牟利,从去年11月至今年3月期间,卢某某和张某某两人前前后后分别到工商局共注册了九家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并到银行开通对公账户,然后将其提供给买方使用。同样两人也从买方处获得了相应的“好处费”。就在两人对“得来全不费工夫的钱财”沾沾自喜时,张店公安分局找上了门。到案后,两人均对自己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进行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卢某某、张某某已被张店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去年8月份以来,张某辰为了牟利,伙同宋某某、王某到张店区工商局注册了四家公司的营业执照、账户等公司手续,而后出售给于某某使用,获利17000元。目前,该案四名嫌疑人均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张店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买卖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已经成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帮助的“黑灰产业”,给各种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广大市民切莫以身试法、贪图小利,以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许红 张媛媛)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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