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六类社区配套设施问题集中整治

摘要 为切实解决我市社区配套设施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我市结合实际发布《关于加强社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针对六大类社区配套设施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为切实解决我市社区配套设施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我市结合实际发布《关于加强社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六大类社区配套设施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意见》中提到,根据我市社区配套设施的实际,亟需加强的内容主要涉及六大类,即社区教育设施(中学、小学、幼儿园)、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社区用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含日间照料中心)、社区便民商业设施(便民市场、便利店)、社区体育场地(馆)及健身设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从现在开始到2021年底,主要目标任务是:对目前城市社区配套设施上述六大类存在的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集中整治,基本达到国家、省有关社区配套的要求;对新建居住小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监管,编制完成各类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初步建立起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据了解,《意见》要求市教育、民政、商务、体育、卫健等配套设施主管部门牵头,对社区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制定整治方案。对于情况特殊的问题,要按照“一事一案”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措施。整治工作要于2021年底全面完成。其中,城镇居住区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必须于2020年底完成。

建立规范社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除了加快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还要建立规划及供地联合审查机制,强化建设过程监管和配套设施使用监管,建立竣工验收联合审核机制。《意见》提到新建居住区项目取得土地后,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供地合同审查核发施工许可,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社区配套设施要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对竣工验收前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的项目,住建部门应征求配套设施主管部门的意见。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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