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森林资源、坚守生态红线、维护生态安全的是森林警察的职责使命。庚子年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淄川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的全体民警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迎“疫”而上,农贸市场、养殖场、山林中,走访核查、防疫指导、打击违法,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战斗中。
党性凝聚警心,党建凝聚警魂。大队党支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及时成立战时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战时思想工作机制,以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极端负责的态度,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员示范岗2个,全体民警争当示范员。他们把入党初心、从警使命融入到履职尽责的具体行动中,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深入开展排查,掌控涉森底数。森警大队对淄川范围内的8处农贸市场,5处野生动物特种养殖场,8处宠物会所,20余家饭店,1处花鸟市场,采取联合巡查检查、大力宣传发动等措施,深入开展防疫摸排,全面掌握底数。特别是对5处野生动物特种养殖场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并指导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监管和消毒防护工作,对特种养殖场实行隔离封控措施。建立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监管微信群,建立负责人每日采取无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截止目前共出动警力260余人次,张贴区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猎捕和出售野生动物的通告》3000余份。大力加强山林巡查工作,拆除狩猎陷阱5处,清理捕兽铁夹13个,坚决不让野味出现在老百姓的餐桌上。
强化责任担当,聚焦打击重点。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思路,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和规划等部门建立线索移交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动执法,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及时打击处理。疫情期间,对“赵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和“于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月9日,民警前往太河镇某村对树木被盗案件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前某村的侯某有盗挖树木嫌疑,民警迅速将侯某传唤到案,侯某交代了盗窃树木的犯罪事实。经民警清点,侯某从山上共盗挖野生连翘树、杏树、野葡萄树、野生黄栌树等树木200余株。
随着气温持续升高,大风天气增多,农事生产用火增加,野外火源防控难度陡增,森警大队严防严控,始终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竭力遏制野外非法用火行为势头蔓延。2月11日,森警大队民警前往寨里镇某村调查村南山林火灾案件,嫌疑人白某交代了自己收拾田边杂草引发山火的事实,民警依法给予白某行政处罚。3月15日,森警大队民警调查洪山镇山火案件,当场将嫌疑人车某抓获,车某交代了自己整地点燃玉米秸秆引发山火的违法事实,民警依法给予车某行政拘留的处罚。截至目前,淄川森警大队共侦破刑事案件7起,办理违反禁火令治安案件7起,巡查过程中制止春耕野外用火160余起,调解12起涉林民事纠纷。(仇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