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自助申报“攻略”来咯!

摘要 3月4日,张店公安分局在微信平台上发布了《张店公安分局关于督促流动人口、出租房主和用工单位申报登记的通告》。通告一经发布后,群众反响热烈,外来务工经商的朋友、房屋出租人和复工单位纷纷申报。为进一步方便大...

3月4日,张店公安分局在微信平台上发布了《张店公安分局关于督促流动人口、出租房主和用工单位申报登记的通告》。通告一经发布后,群众反响热烈,外来务工经商的朋友、房屋出租人和复工单位纷纷申报。

为进一步方便大家申报登记,特意整理了申报操作“攻略”,让您轻轻松松完成登记!

首先,扫描二维码,登录“山东公安居住登记平台”,也可以在电脑端输入网址:http://www.jzz.gov.cn/net.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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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动人口本人申报,请点击“个人居住信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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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为必填项,填全即可确认提交。注意:1、现住地要详细到门牌号。2、住所类别如是租赁房屋,要填出租人信息。 

二、出租人申报租赁房屋和承租人信息,请先点击“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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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为必填项 根据具体信息填写

2、所在地选择淄博市,张店区,xxx派出所

3、账号密码根据个人情况设定,建议好记简单为主

4、注册完会显示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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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跳回到登录页面。根据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注意:用户类型选择出租房主。登录账号后,从“出租房屋管理”中点击“新增”。登记房屋信息,把信息填写完整,点提交后提示登记成功。现居住详址正确填写:淄博市张店区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号或淄博市张店区镇(办事处)XX村XX号。

这样租赁房屋登记就完成了。然后请您登记承租人信息,在“居住信息申报”页面,找到房屋信息,点申报,把承租人信息填写完整,确认并提交,即完成房主录入承租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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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工单位申报本单位雇佣流动人口信息,请先注册,然后联系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居住登记窗口电话(附后),统一为您提供申报服务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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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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