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厉打击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违法行为。在这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仍有少数群众我行我素,不配合防疫工作,最终被依法严惩。
2月17日19时许,在张店区林家村东门疫情劝返点处,宛某某因未携带出入证,小区管理人员让其登记信息时其态度蛮横并殴打小区管理人员,后被张店公安分局学区派出所民警口头传唤至派出所。
宛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张店警方依法给予宛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大家要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提高防控意识,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对于拒不服从、妨碍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张店警方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许红 赵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