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21时30分许,在淄博市张店区水岸景园小区门口,庞某某拒绝服从劝返点工作人员的劝阻,执意要带其朋友(非本小区住户)回其住所喝酒。期间庞某某亦未戴口罩,民警现场告知庞某某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疫情期间通告要求,社区禁止任何外来人员出入,并告知其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庞某某依然无视社区工作人员和出警民警劝阻,推搡社区工作人员,并阻拦小区内车辆正常通行。民警劝解无效后,依法将其口头传唤至体育场派出所。经询问,庞某某对其扰乱社区劝返点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
庞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张店警方依法给予庞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在此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市民的团结和配合是战胜疫情的关键。请大家严格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工作,对于拒不服从、妨碍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张店警方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全力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