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淄博市公安局召开“一次办好 群众满意”新闻发布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建波对6类35项户籍业务实现区(县)内通办进行发布。
会议现场
郑建波同志介绍,淄博市公安局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按照叫响“淄博速度”“淄博效率”“淄博服务”品牌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户籍窗口推广应用“一次办好”公安业务办理系统,实现6类35项户籍业务区(县)内通办,这是继2019年户籍管理减证快办便民制度创新改革20条服务措施之后又一次创新挖潜。
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建波
2019年7月份,淄博市公安机关研发“一次办好”公安业务办理系统,并在淄川公安分局试点应用。上线运行以来,从最初的10项户籍业务拓展为现在的6类35项户籍业务,从淄川分局的“试验田”发展为全市户籍窗口普及应用,逐步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的户籍业务区(县)内通办。
据了解,户籍业务区(县)内通办的主要内容是:打破派出所辖区限制,群众在户籍所在区(县)内,可就近选择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6类35项户籍业务,无需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具体做法是:群众仅需到区(县)内任意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公安机关依托“一次办好”系统进行内部网上材料流转。受理地派出所将相关材料推送至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地派出所审核后及时将结果反馈,受理地派出所出具相关凭证,实现户籍业务跨所办理、区(县)内通办。突出特点是:公安机关通过主动作为、科技创新,减少群众办事时间,提升服务效能,以实际行动践行“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比如,户籍在淄川偏远山区、实际居住在城里的群众,如要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按照以前工作模式,需要回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现在可以带着有效身份证件到城区或者淄川区内任意一个派出所办理,满足群众“就近办、一次办”的目的。从试行期至今,全市共受理区(县)内通办户籍业务945人次,其中办理证明类业务530人次,补换领居民户口簿333人次,出生登记、户口迁入等其他户籍业务82人次,群众真切感受到“不见面审批”的便捷。
临时身份证明办理终端
为方便群众简单易懂知晓相关政策,全市户籍窗口全面公开此次通办清单和户籍管理高频事项材料清单、办理时限和户籍民警办公时间、预约电话、监督电话,以及全市自助业务设备安装地点,群众也可以通过淄博警方微博、微信进行查询,让群众明明白白办理户籍业务。目前,全市共配备居民身份证件自助受理机、领证机共11台,临时身份证明自助打印机12台,建设户籍窗口24小时自助服务区8个,加快推进户籍业务从人工受理向自助受理的转变,满足群众办理户籍证件、证明的多样化需求。(胡云雷 何海丽)
附:6类35项户籍业务区(县)内通办清单及全市各公安分县局自助设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