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人才金政37条”发布以来,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其中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记者12月13日了解到,作为淄博“37条金政”的后续专业解读,发布《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施细则》。怎样才算高层次人才?你的条件符合申请专项编制吗?具体办理申请需要什么流程?你关注的问题在这里都有解答。
《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人才金政37条)原文规定:设立人才专项事业编。已满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由其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专项事业编制。对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合同的高层次人才,要求落为事业编制的,可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专项事业编制。对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事业单位职工返淄的,按照“同级对口”的原则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同级就近就优”原则对口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
据了解,高层次人才是指淄人社发〔2018〕46号文件明确的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须经市人才服务中心认定;返淄人才是指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位学历,本人或父母目前户口所在地是淄博市,并有意向返回淄博工作的外地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级对口安置是指返淄人才在外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同级安置或按本人意愿回所在区县安置的原则,由市级、区县相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公务员自愿转为事业身份并安置到事业单位的返淄人才可参照执行。
返淄人才安置使用专项事业编制
第一步:返淄人才向市委编办如实提报返淄安置个人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工作单位情况、意向安置单位、联系方式等。
第二步:市委编办在接到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经初步审核,按照“同级对口”原则,提出安置意见,并开具“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通知单”。属市直安置的,通知单发至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属区县安置的,通知单发至区县党委编办,由区县党委编办在5个工作日内落实具体接收单位。
第三步:具体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返淄人才的档案审核和面试考察等工作。
第四步:审核考察通过后,由同级党委组织部或人社局5个工作日内办理人员调配手续。
第五步:同级党委编办即时办理人员落编手续,并纳入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台账。
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安置使用专项事业编制
第一步: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如实向市委编办提报随迁安置个人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工作单位情况、意向安置单位、联系方式等。
第二步:市委编办在接到书面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经初步审核,按照“同级就近就优”原则,提出安置意见,并开具“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通知单”。属市直安置的,通知单发至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属区县安置的,通知单发至区县党委编办,由区县党委编办在5个工作日内落实具体接收单位。
第三步:具体接收部门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随迁家属的档案审核和面试考察等工作。
第四步:审核考察通过后,由同级党委组织部或人社局5个工作日内办理人员调配手续。
第五步:同级党委编办即时办理人员落编手续,并纳入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台账。
第六步:安置到行政机关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在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申请使用专项事业编制
第一步: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本人要求落为事业编制,由企业同级主管部门向同级党委编办提报证明材料等相关手续。
第二步:同级党委编办接到申请后,即时办理人员纳入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台账手续。
超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专项事业编制
第一步:市县两级相关部门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简化人才引进程序。
第二步:编制部门接到证明材料(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原件以及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等相关手续,即时办理人员落编手续。用人单位已满编超编的,纳入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