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节气候寒冷、降水稀少、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激增,火灾频发,据统计,近十年冬春季日均火灾起数、亡人、财产损失,相比夏秋季节分别高出42.4%、70.6%和25.4%,重特大火灾占总数的近60%。预防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防火工作,淄博市临淄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如下:
一、以往冬春季节火灾暴露的问题
1、冬春季节取暖器、电热毯、电炉等用电设备大量使用,电气设备线路超负荷运转,电源绝缘皮损坏造成短路,或电器老化,使绝缘强度降低,发生短路引发火灾。特别是农村建筑内电气线路严重老化、超负荷使用、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私拉乱接现象突出,极易引发火灾。
2、“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群众在上述场所内违章搭盖阁楼,未防火分隔到位、内部堆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品且多作为生活使用,用火用电不规范。
3、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常常在公共走道、疏散楼梯,自家房间及阳台堆放大量杂物,导致疏散通道受阻,火灾载荷增大,特别是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激增,极易引发火灾。
4、部分住宅建筑消火栓无水,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无法第一时间出水灭火,火灾隐患大。
5、居家养老、“空巢老人”、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弱势群体,在遇到火灾等突发情况,无法第一时间自行疏散,容易导致亡人火灾。
二、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措施
1、经常检测电气线路,防止电线过热、老化等问题,使用电炉、电热毯、电熨斗等,要避免因线路老化、经常搬运导致电线受损而引发火灾;电动车不要停放在楼道,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私拉乱接电源线路违规充电。
2、注意安全用火用气。使用液化气、煤炉等有明火的灶具应该要保持良好通风,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千万不要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冬季取暖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引火,火炉周围不要堆放可燃物,取暖器材不要用来烘烤衣物。
3、关心老人的起居,谨慎用火,教育小孩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
3、清理室内可燃物,不要躺在床上抽烟,不要随意乱扔烟头。
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更不要在楼道、阳台、柴草堆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5、消防器材、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发现有人偷盗、破坏的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6、各行业部门、街道及社区要积极组织本行业系统和居民开展培训、演练,做好应急救援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