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关于落实内设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和统一部署。今年5月13日,张店区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举行了内设机构揭牌仪式。改革后张店区检察院内设机构优化整合为8个,设置业务机构5个、综合业务机构1个、综合机构2个。
半年时间过去了,大家对张店区检察院的新机构了解多少呢?从今天开始带大家逐个了解这些新部门。第一期向大家介绍第一检察部,它的职能是什么,接下来又有什么重点工作——
第一检察部
主要职能
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承办案件(具体来讲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罪犯又犯罪等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下一步工作重点
坚持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普通刑事犯罪检察职责,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普通刑事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刑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发展,重点打击侵害民营经济等犯罪,切实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要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黄赌毒枪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要树立“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理念,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办理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责任担当、过硬本领、纪律作风,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