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退役故事 | 跳出体制,五味俱全:从法官到律师的一年

摘要 转业一年来,我经常被问到:“你为什么不当军事法院的庭长,而选择当一名地方律师?”说实话,我也说不出具体原因,但非要一个理由的话,往大里说是服从军队改革需要,从小处讲是自己向往“规矩于心自由于身”的状态...

转业一年来,我经常被问到:“你为什么不当军事法院的庭长,而选择当一名地方律师?”说实话,我也说不出具体原因,但非要一个理由的话,往大里说是服从军队改革需要,从小处讲是自己向往“规矩于心自由于身”的状态吧。从军队法官到地方律师的这一年,犹如打破心中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有时是轮番涌上逐一品尝,有时又是混杂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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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你还是你,而我已不是我

转业之初,每到午夜时分,曾经的法官身份总是执拗地潜入梦境。每个工作日的清晨,总是习惯性地早起,到楼下才意识到不用那么早上班了;拿到案件材料,总是会下意识地评估当事人诉求被支持的概率;参加庭审,已从台上转到台下,对案件的看法只能表现为不能说不能评的无奈;对于公检法机关也由原来的“合作”“协助”变为现在的“互相监督”⋯⋯当意识到这些变化时,我,已不是原来的我了。

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陪邻居去某法院立案,立案人员收材料后直接回复说:“回去等通知吧”,我笑着替邻居问:“没有接收材料的凭据吗?”“没有。”我接着问:“多长时间会通知?”“通知他不就知道多长时间了。”我又问:“如果没有通知,我们该怎么查询信息?”“等通知就是有人通知你这些!”立案人员的语气已从之前的冷淡变成了冷漠。我在心中默念:法院案多人少,每个当事人问一遍,窗口的工作人员一天至少回答几十遍,有情绪也可以理解。

可是,这位工作人员你知道吗,当年我来办案的时候,每次都是你的领导从法院的另一个门把我接进办公楼,那个时候你或许还没有来法院工作,或许你已经在这里工作,只是咱俩没有机会在一起谈工作!现在,你还是你,而我已不再是我了!看到你,我心里莫名有些酸溜溜的,也怀疑过自己当地方律师的选择。但是,也是你让我更清楚地知道,体制光环照耀下的自己,可能并不是本来的自己。值得庆幸的是,跳出体制以后,我的心态还不错,人也更加历练和豁达。 

苦:敢问路在何方

曾从事军队律师工作多年,又做了几年军事法官,自以为经验丰富,转做地方律师应该不难。殊不知,隔行如隔山,当法官不意味着能做得好律师。从法官到律师,需要从零开始。在部队工作生活十几年,有些做法和思维方式已经成为我的习惯,而习惯的神奇就在于平时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当你改变或对抗它的时候却需要费很大的力气。

有一次,一个当事人询问工伤死亡的获赔数额(公布2019年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之前),我先查了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亡人员被抚养人的信息等数据,花了一个多小时计算得出结论。我向团队小伙伴求证数据的准确性时,她2分钟就给出答案,原来她使用计算软件可以直接算出结果。虽然我们的计算结果一样,但是我的效率落后了30倍!

诸如此类的情况在转业后常常发生,使我总有种“门外汉”的感觉。对案件的思考更是如此,原来需要居中裁判,现在是为委托人谋求正当权益最大化。粗浅打比方的话,法官好比食客,要品鉴出菜品的好坏优劣;律师好比厨师,需掌握好烹调的技巧。好在我还算有功底,相信通过努力,很快能成为一名专业的律师。 

辣:这个feel,倍儿爽

转行之初,我就给自己定了目标:尽职尽责、体验快乐。但是,日子总会不经意地给一些刺激,让我这位老阿姨的小心脏时不时换换频率。

一次,接手一件上诉的离婚纠纷案件并对上诉期间(当时只剩12天)的工作做了安排。某天晚上,躺在床上忽然想到上诉期的问题,立马下床翻开判决书,根据判决书落款日期推算,当天就是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我强迫自己冷静,既然之前有工作计划,就应该不会出错,再计算一遍上诉期!我伸出自己的双手,又让老公举出一只手,数了好几遍,确实当天就是上诉期的最后一天!犯如此低级的错误,怎么向当事人交代?!一想到当事人,这才反应过来,当事人是在判决做出后第三天才领到判决书,也就是说上诉期满日是三天以后!我长舒一口气,劫后余生也不过如此吧。律师工作不能出错,也出不起错,专业严谨细致负责应是律师最基本的执业道德。

咸:想说爱你不容易

有一个咨询的案件,合同约定5个小时咨询时间,实际上,即使超过5个小时,只要不是超得太多,我们也按5个小时计算。完成这项工作并没有超出5个小时,但是,这4个多小时是这样的:有时是早上6点多,委托人会发来短信,有时是晚上11点钟打来电话;有时中午还没吃饭委托人要当面来咨询,等等。这4个多小时,我不仅要解决委托人的法律问题,还要时不时疏导他的情绪。有同事说这么做没有必要,有时我也觉得不胜其烦,但转念一想,任何的委托事项对于委托人来说都是一个“麻烦”,一种“负担”,以我之力能化解掉这个“麻烦”“负担”,又何尝不是件幸福的事情呢!  

甜:该出手时能出手

转业这一年来,我的眼界大开。了解了闻所未闻的互联网金融、新三板业务、地方政府债券……遇到过各种性格的当事人,接手了法律援助类案件⋯⋯虽然有些“眼花缭乱”,但帮助委托人实现诉求时的兴奋和成就感是实实在在的。

有一次,律所接手一件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委托人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并提出作“无罪”辩护的诉求。团队律师提出“存疑不起诉”的观点。我认真听取委托人讲述案情,仔细研究案件材料,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提出委托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主张,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

还有一次,在李某与张某、某典当公司的纠纷中,最高人民法院已驳回李某的再审申请,接受李某委托后,我认真研究案卷材料,向某省检察院提出五点理由申请抗诉,检察院很快受理并启动抗诉程序,案件有望改判。

转业兼转行的这一年,有过沧桑风雨,也有暗礁险滩;有过山穷水尽,也有花明柳岸。委托人一句真诚的感谢、一个信任的眼神、一抹实现诉求后的微笑,都让我觉得“值得”。也许正是这些记忆中无数个“值得”的瞬间,在不时提醒着自己:以后的日子,继续做一个好律师!(作者系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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