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2个月就停业 10万元店面转让费打水漂

摘要 花了10万元转让费租赁的店面,两个月后不能续签了,转让费还能不能退还?最近法院审理了该起因店面转让引发的合同纠纷案。由于孙某与某置业公司签订的在某商场内的店铺承租合同将于2019年1月到期,孙某又怀孕待产,...

花了10万元转让费租赁的店面,两个月后不能续签了,转让费还能不能退还?最近法院审理了该起因店面转让引发的合同纠纷案。

由于孙某与某置业公司签订的在某商场内的店铺承租合同将于2019年1月到期,孙某又怀孕待产,她便于2018年10月把店面转让给了刘某。双方签订了店面转让合同,约定转让费用为10万人民币,分两期付清。合同签订当日,孙某便交付店面,刘某付款5万元,剩余5万元待刘某与置业公司续签合同时付清。

可是合同签订后不久,由于置业公司要求孙某必须去办理过户和转让事宜,刘某才能正常经营。而刘某也考虑到与置业公司续签合同的不确定性,便在几天后与孙某又补签了一份协议。协议表明,如果刘某与置业公司能续签合同,则剩余5万元在续签合同时付清,如果刘某不按时付清,孙某将有权收回该店面的使用权;如果置业公司不愿意续签,则相关赔偿事宜均与刘某无关;在合同期满后(即2019年1月)直到置业公司正式收回该门面使用权期间,刘某需正常经营。

一切手续完成后,刘某便重装开业了。可是前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置业公司就要求刘某改造煤气,且不肯签长期租赁合同,只同意签短租合同。刘某考虑到改造费高达5万元,且不能确保稳定租约,故拒绝续签租约。孙某迟迟未收到后续的5万元转让费,无奈之下便将刘某告上了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刘某认为孙某存在欺诈行为,使其不仅无法正常经营还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便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让孙某承担自己的相关损失。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刘某应向原告孙某支付第二期转让费5万元,同时驳回被告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顾百家说

法顾百家指出,孙某和刘某达成了合法的转让合同关系并生效,故均应按约履行。刘某在签订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时,已经预见到了房屋将来不能继续租赁的可能性及相应的风险,但合同中并未约定孙某有义务促成刘某与置业公司续签合同,补充协议中又约定如果不能续租,则刘某也不能索要任何赔偿。此外,有证据表明,置业公司曾向刘某催要房租,即希望续签合同,但刘某拒绝续租,其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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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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