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运输途中被烧,快递公司按快递费三倍赔偿,是否合法?

摘要 每年的双十一都是全国狂欢购物的一天,由此带来的交易大增也顺带着快递业的运输压力增大,因此,每年都有快递车在双11前后起火损毁的报道,今年也不例外。根据相关报道称,11月12日,一辆北京开往湖南的百世快递公司...

每年的双十一都是全国狂欢购物的一天,由此带来的交易大增也顺带着快递业的运输压力增大,因此,每年都有快递车在双11前后起火损毁的报道,今年也不例外。

根据相关报道称,11月12日,一辆北京开往湖南的百世快递公司物流车在河南安阳起火。这辆货车长达15米,内部装有13吨快递包裹,司机称在高速路上行驶过程中突然烧起来了,赶紧停车救火,之后消防人员也来了,经过2个小时才扑灭大火。从车辆损毁来看,包裹是没可能抢救了,幸好这次没有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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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快递烧毁新闻曝出后,我们都会心心念念自己的快递能平安无事,顺利送达,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如果发生了快递被烧毁得情况,快递公司一般会怎么处理呢?

根据我们的了解,快递公司一般在快递单上都有这样一条格式条款,出现货物损毁的情况,如果货物没有进行保价,那么就按快递费的三倍处理。如此一想,自己花了上千元买的衣服、化妆品、乃至于几万块钱的包包等,一旦发生损毁,只能获赔几十块钱,很多人定会觉得很不公平。那么,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这种格式条款有效吗?

法顾百家说

法顾百家指出,快递公司对于货物不保价就按快递费三倍赔偿的约定,属于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将运输的货物遗失、损毁的,即使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也应当认定为未尽到安全将货物送达的义务。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的,应按照遗失、损毁货物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条 格式合同条款的无效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五十三条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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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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