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淄博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时间集体学习全会精神,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淄博,迅速在全市公安机关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成国家一级信息中心、云计算中心,成立科技信息化研发中心和视频监控综合管理中心,加强对科技资源的统筹管理。遴选建立150人的公安大数据创新应用队伍,确定安保维稳、反恐处突、治安管控、侦查打击、合成警务、智能视频、执法规范、民生服务、智慧交通、队伍管理十大特色主题,全面推进公安信息化应用。市公安局被公安部确定为山东省唯一的全国公安大数据试点建设单位和畅通大数据服务基层渠道专项工作试点单位,并在全国公安机关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建成实景大数据云防系统、人车脸动态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综合运维系统,深化视频数据融合分析,应用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深入推进智慧平安小区、技防示范村居建设,创建“技防村”2320个。全市建成视频监控探头30余万个,为侦查破案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安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区警务精细精准工程”,做大做强以警务辅助人员、保安队员、治安志愿者、网格员、物业管理员“五大员”为骨干的群防群治力量5万余人。建立健全“警企”“警保”“警校”联控机制,落实村(社区)治安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绩效挂钩制度,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实行市公安局长每周二、区县公安局长每周三、基层“四长”(派出所长、刑侦大队长、经侦大队长、交警大队长)每周四公开接访和人民调解员进驻派出所制度,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公安部在淄博市召开现场会推广公安信访改革经验。
提高公共安全监管精准度。加强物流寄递业监管,严格落实“三个100%”制度,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完善内保工作机制,将物业公司纳入内部单位管理,推动危爆、特行、保安等行业协会建设。加大“刑责治安”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公共安全监管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交警队勤务机制、源头管控机制、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治机制改革,实行交警与派出所、巡特警路段联勤查控机制,交警支队、大队、中队民警包责任路段机制,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稳中有降。省公安厅多次在淄博市召开道路交通管理现场会,在中国社科院与高德地图等单位发布的二季度50个主要城市交通健康指数排名中,淄博位列全国第五。
加大民生服务保障力度。立足公安实际,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二十条措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用法治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安全罩”“防护网”,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94项“一次办好”事项落地见效、10项户籍业务全市通办、20项公安交管新举措全面落实、20余项出入境服务管理措施优化升级,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保持全省前列。车驾管“一窗办理”和户籍管理“减证快办”模式被列为全省改革创新经验推介项目。建成启用“互联网+公安服务”综合平台,实现355项公安业务网上咨询办理。今年6月以来,深入开展服务群众“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活动,对各公安分县局局长进行“热线问政”,逐级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抓好整改销号,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加强法治公安建设。按照“四个铁一般”标准和要求,全面加强公安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纪律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打造“党旗飘扬、警徽闪亮”淄博公安党建品牌,受到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充分肯定,市公安局被公安部确定为党建工作联系点。强化“规范执法是基本警务”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执法培训,推进执法公开,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努力让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