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6市要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开发“文博奇妙夜”

摘要 11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夜间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各市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形成1—2个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

11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夜间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各市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形成1—2个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夜间旅游优质项目,推出一批夜间旅游产品,形成一批夜间旅游发展示范城市,打造一批活动丰富、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景区。到2022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富有活力的夜间旅游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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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重点景区的闭园时间,延长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体育馆等文体设施开放时间

《意见》对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提出打造夜游主题游乐活动,延迟重点景区的闭园时间,推动夜间开放,支持景区通过夜景打造、旅游演艺、特色活动、商街夜市等多种形式,丰富夜间游览内容,提升夜游体验。鼓励各地依托重点景区、主题公园、特色街区、文体广场等,整合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开发富有创意的夜间文化旅游项目和产品,开展灯光秀、音乐节、露营节等多种形式的夜游主题活动。

延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和影剧院、音乐厅、体育馆等文体设施开放时间,鼓励开发“文博奇妙夜”、文艺演出、健身康养、体育赛事等夜间体验项目,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推动文化演艺进景区,组织创作、引进一批旅游实景演艺,丰富景区夜间游览文化体验。提升各类演出场馆功能,打造高品质演艺项目,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文艺创作演出单位作用,不断丰富夜间文化演艺品类、内容和场次。结合城市风貌和历史人文特色,策划组织一批形式多样、具有浓郁地方风情的特色品牌文化活动,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传承传统文化,讲好城市故事。通过AR、VR技术等数字化手段,探索夜间旅游新业态,促进夜间旅游数字化消费。

开辟美食一条街、酒吧一条街,引导建设夜间购物街区和24小时便利店

发展夜游特色餐饮《意见》提出,依托老城区、老商埠区和特色街区等开辟美食一条街、酒吧一条街,开展美食文化展示和体验。持续开展“到山东不得不品尝的100种美食”评选和推介活动,培育一批特色美食街区、鲁菜特色餐饮企业、地方名小吃品牌店,引导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组织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海鲜节、餐饮嘉年华等活动,不断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提升餐饮业品质。

繁荣夜游时尚购物,推动商业中心区、商业综合体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建设夜间购物街区和24小时便利店。鼓励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引入深夜购物、公园之夜、购物嘉年华等各种形式的夜间时尚消费活动,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丰富夜间游览购物体验,繁荣夜游购物时尚消费。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减收或免收夜间特定时段的停车费,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组织夜市试点

强化夜游交通保障,优化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公共交通设置,围绕夜间旅游特点及时调整、加密公交车辆运行班次,延长运营时间。推动公交线路与夜间旅游景区之间的交通对接,提升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及周边动态交通组织管理水平,强化各种交通方式的无缝对接和高效衔接,消除“最后一公里”困扰。优化街面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周边停车位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减收或免收夜间特定时段的停车费。

放宽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夜间特定时段相关摆卖管制,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组织夜市试点,引导特定区域夜市规范有序发展。制订完善夜间旅游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安全巡查,有效应对夜游突发事件。强化信息化服务支撑,建设完善智慧文旅平台。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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