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环保执法检查呈现新气象

摘要 今年以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监督工作新机制,并创新性地运用到环保执法检查的实践中去,使得环保领域一些久拖未决的问题得到了果断处理,彰显了法律监督的权威,被群众誉为环保执法检查长出了“牙齿”,收到显...

今年以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监督工作新机制,并创新性地运用到环保执法检查的实践中去,使得环保领域一些久拖未决的问题得到了果断处理,彰显了法律监督的权威,被群众誉为环保执法检查长出了“牙齿”,收到显著效果。

创新性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首次让人大代表对发现问题的处理行使表决权。6月27日,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调度会上,市委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集中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为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11个执法检查小组,每组安排1名市人大代表参加,明确要求: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认定,必须由市人大代表签字;对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的表决,必须由市人大代表参加。这一规定,提升了人大代表地位,增强了人大代表在执法检查中权重,让人大代表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也让执法检查的刚性大大提升。

坚持直面问题,首次带着“问题清单”开展执法检查。2017年以来,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多次来淄博进行环保督查并进行“回头看”,一些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为使环保执法检查有针对性解决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把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了系统梳理,列出了182个有代表性问题清单,按区县交给各执法检查小组,各执法检查小组带着“问题清单”进行执法检查,工作实效性大大增强。

转变工作作风,首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到基层开展执法检查,明确要求执法检查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带着“问题清单”,一杆子插到底,共检查企业197家、查看点位319个、夜查企业41家,“回头看”15次、走访群众152人次,真正摸清了实底、看到了实况。

坚持动真碰硬,首次采用“责任清单”制。在执法检查中,明确要求,对发现问题的认定,必须由副组长、市人大代表、环保志愿者、市生态环境局副县级干部和环保专家5人共同签字为准,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签字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各检查小组长负领导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了实处。同时,全体检查组成员签订了遵纪守法承诺书,严明了工作纪律。工作中,大家按照“一个问题、一张表格、一份清单”的工作要求,实行当天检查、当天研究分析、当天汇总情况的执法日结检查机制,严格执行问题核查标准,确保了检查工作严、细、实,共检查认定未达到整改序时进度问题33个,为后续处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坚持扭住问题不放,首次采取对检查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的做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33个问题,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市委汇报同意后,由市政府牵头市监察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主体部门依法拿出处理意见后,经执法检查组有表决权的人员对处理意见全部表决同意后,再次报经市委同意,有关执法主体部门在一个月内全部处理到位。其中,由监察委进行依法追责问责处理的5个,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3个,既由监察委依法追责问责又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2个,进行通报批评处理的14个。这种做法,让执法检查长出了“牙齿”,真正彰显了法律监督的权威。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首次将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和处理结果在媒体公开曝光。对执法检查发现的未达序时进度的33个问题和处理结果,两次在《淄博日报》等市级媒体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仅扩大了社会监督面,也倒逼问题迅速有效解决,更彰显了人大应有的责任担当。

坚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首次吸收环保志愿者和环保世纪行的记者参加。这次环保执法检查,每组有1名环保志愿者和1名环保世纪行记者参加,形成了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统一的强大合力,较好的践行了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在人大监督中的重要作用,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这次环保执法检查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摆在首位,执法检查方案、执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都在第一时间向市委作了汇报。可以说,这次环保执法检查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是人大监督工作新机制落地落实的生动实践,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人大特有的力量。(杜春胜 于郡姿 巨荣俊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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