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全面推进“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消防违法行为集中严打行动,佳节来临之际,张店区消防大队深入辖区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国庆节前消防安全检查结合了分阶段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及“错时制”消防夜查等形式,共检查单位196家次,发现火灾隐患842处,对8家单位因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原因进行立案处罚,对4家单位因违规使用易燃材料搭建进行临时查封。
分阶段专项检查
自9月13日至9月30日,张店区消防大队成立以大队领导为组长、大队全体干部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保卫检查小组,共分为六个阶段对全区重点单位分行业、分阶段开展监督抽查工作。重点对张店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商(市)场、学校、医院、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专项检查。
联合安全检查
9月23日至9月26日,张店区消防大队、区民政局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联合消防检查组,对张店区内24家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行动。重点对养老机构内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员工消防设施的操作熟练度、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疏散预案、能否有序组织老人疏散等内容进行检查。
9月26日下午,张店区消防大队联合西六路派出所、科苑派出所及公园派出所对步行街进行联合消防安全检查,此次检查共检查单位40余家次。检查组着重对步行街内商户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配备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对商户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商户熟练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
集中夜查行动
自9月25日起,张店区消防大队开展国庆节前消防安全夜查行动,重点对饭店、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夜间营业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大队共检查单位20余家次,发现隐患40余处。检查人员着重对单位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单位夜间值班人员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值班人员消防设施器材操作熟练度及是否有冷焰火表演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
在国庆安保期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反复叮嘱各单位负责人:国庆节即将来临,隐患险于明火,事故出于麻痹,要始终把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把抓消防安全作为常态化工作,一抓到底、常抓不懈,把消防安全抓牢、抓细、抓实,确保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同时,张店区消防大队提醒广大市民,国庆小长假即将来临,假日旅游、展览促销、探亲访友增多,人流较为集中,各种大型群众性活动频繁,加之秋季气候干燥,消防安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为确保平安过节,张店消防温馨提示您:国庆小长假期间,要时刻注意自己的用火用电安全习惯和身边的火灾隐患,勿忘消防安全。
国庆节消防安全十提示
一、社会单位应组织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放假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切实加强防火巡查,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处置。
二、集会、游园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单位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并应有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制订完善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和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三、博物馆、文物建筑单位应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等规定,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四、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应提前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建筑工地应安排专人值班巡查,清除工地及住宿场所周边可燃物,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五、进入影剧院、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时,应观察、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及周围环境;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按疏散指示标志迅速有序逃生。
六、外出旅游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油漆、烟花爆竹、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在景区和禁烟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在山区、水域或自然条件较为复杂的区域游玩时,要关注天气变化,规避安全风险,做好自身防护。
七、居民家庭不要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外出时要随手关闭电源、气源;要教育孩子不能玩火。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消防管理,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八、不要违规改装电动车,不得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或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
九、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积极拨打96119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