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淄博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工作 企业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摘要 9月20日上午,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人发布《淄博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工作方案》,并就企业和群众关心的政务服务问题回答媒体提问。会议现场7月19日...

9月20日上午,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人发布《淄博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工作方案》,并就企业和群众关心的政务服务问题回答媒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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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7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试点的通知》,选取了包括淄博市在内的5个市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工作,经验成熟后在全省推广。

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工作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畅通企业群众评价渠道。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淄博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畅通政务服务网、手机短信、窗口评价器或评议卡、大厅自助终端、动态二维码等5种评价渠道,实现所有评价数据均能实时归集到“好差评”系统。二是归集分析评价数据。在淄博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平台植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时统计和动态呈现收集到的群众评价总体情况,分类、分单位、分区(县)呈现评价数量和结果,自动生成各事项、单位、区(县)等“好差评”排名,并自动筛选出差评事项。三是推动“差评”问题整改。由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牵头,实时通过淄博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提取出差评事项,转交责任单位限时整改落实。同时,引入申诉处理机制,责任单意差评可提起申诉,经调查复核后确认是恶意差评的,将在月度通报及月度综合评分中剔除。

整改期过后,由淄博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政务服务对象进行回访,核验整改成果,实现评价、归集、分析、核实、整改、再评价的闭环链条。四是综合利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级,淄博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每月最后一天自动生成月度综合评分,并在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台、“淄博政务督查”微信公众号通报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同时,根据评价结果形成舆情分析、事件预警等综合报告,为市领导决策和服务单位改进工作提供参考,并逐步探索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和人员考核、评先树优等方面的依据。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收到企业群众评价346542次,平均每天10192次;累计收到企业群众反映问题151个,都已及时得到整改或解决,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何海丽)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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