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创建“泰好办”政务服务品牌打造领先营商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打造具有泰安地域文化特色的政务服务品牌,彰显“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的服务理念,努力创造领先的营商服务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结合泰安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创建目标
(一)市民办事“泰(太)好找”。推动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企业和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二)市民办事“泰(太)省事”。推行“一窗受理,一链办理”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只找一个窗,递交一套材料,办成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三)市民办事“泰(太)快捷”。大力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推进事项办理标准化模板化格式化,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水平。
(四)市民办事“泰(太)满意”。一切从群众需求出发,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实施阶段
自2019年至2021年,分三个阶段,开展“泰好办”政务服务品牌三年创建行动,争取将“泰好办”品牌打造为全国有知名度、有影响力的政务服务品牌。
(一)第一阶段(2019年8月—2019年12月):为“创建突破年”,做到“泰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家喻户晓,企业和群众普遍受益。加快市、县、乡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实施智慧政务惠民工程,实现互联网端、移动端及自助终端“三端融合”。
(二)第二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为“创建攻坚年”,实现企业和群众对“泰好办”品牌的认可度、满意度达到90%以上。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实现全科无差别综合受理;以群众办成“一件事”为标准,推动实现“整链条式”审批。
(三)第三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为“创建提升年”,将“泰好办”品牌打造为全国有知名度、有影响力的政务服务品牌。构建市、县、乡、村“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实现营商环境综合评价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实施“一门集中”工程
加快“市民之家”建设,推动出入境、纳税服务、公积金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市民之家”集中办理。按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推动各级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职能、人员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部门(单位)对首席服务官及审批人员充分授权。(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
(二)推进实施“一窗受理”工程
推进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制定“一窗受理”标准化清单及规范化流程,开发建设“一窗受理”系统,配齐配强综合受理人员队伍,确保各项业务高效衔接流转。(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按阶段推进完成)
(三)推进实施“一链办理”工程
梳理编制“一链办理”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落实新版负面清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证照通办”改革,进一步缩减企业开办流程,简化优化企业注销流程,放宽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推行“带方案出让用地”“方案联审依次发证”审批模式,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持续简化电力获得,优化水气暖报装,建立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水、电、气、暖过户联办新机制。深化税制改革。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全面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流程和备案资料的报送,为企业提供网上申报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推进实施“市县同权”工程
推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村)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及功能提升。根据“一链办理”的需要,下放一批让“链条”完整起来的事项;对县级办理的许可事项,只要法律法规没有限制,市级可提级办理、补齐链条,做到“全市通办、就近能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三级四同”,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一个标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6月前)
(五)推进实施智慧政务惠民工程
逐步推动政务资源信息共享,提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服务能力和共享效能,实现国家、省、市三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完善政务服务网功能,积极推动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推进“爱山东”APP等移动终端建设,研发部署多功能自助服务终端。统筹县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升级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巩固提升县、乡两级基层办事服务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
(六)推进实施“贴心代办”工程
强化代办体系建设,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代办队伍,建立市县两级协同办理模式。按照“无偿代办、全程服务”的原则,对重点领域提供全流程的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
(七)推进实施制度创新工程
探索推行告知承诺、证明承诺、信用承诺制度,对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依法依规进行联合惩戒。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并程序,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
(八)推进实施中介服务提速增效工程
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推动中介服务进超市,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功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
(九)推进实施政务诚信建设工程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立体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探索构建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咨询、投诉、求助和建议功能,推动政府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6月前)
(十)推进实施专业职业化窗口干部队伍建设工程
建立规范的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调整机制和科学的业务培训机制;建立人性化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建立贴心温情的服务机制,强化主动服务、靠前服务、高标准服务;建立严格的考核监督机制,加大对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办事效能、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核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及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及推进时间表。建立各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泰好办”政务服务品牌专项督查制度,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要时间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部门政务服务考核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整体工作进程的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三)全力做好支持保障。加大“泰好办”品牌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将相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强化各级各部门宣传意识,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宣传报道泰安市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