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从湖南省衡阳市委宣传部获悉,7月15日高新区大不同酒店门前发生打人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衡阳市联合调查组认为,当事一方贺国伟酒后失态,行为不当,是整个事件的起因,被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衡阳市女子看守所所长丈夫张鹏被处以政务警告处分。
被打男子酒后失态引发事件
衡阳市联合调查组经调查发现,7月15日晚,张鹏(石鼓区公安分局黄沙湾派出所副所长)、龚琳雅(市女子看守所所长,张鹏妻子)与好友唐某带小孩(一男一女,均为7岁)及肖某蓓(女)在大不同酒店吃晚饭。聚餐结束时,小孩龚某告诉肖某蓓,有陌生男子亲唐某小孩的(女孩)脸。两个孩子指认,当晚在大不同酒店就餐的贺国伟(湖南森邦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于大量饮酒状态)就是亲吻唐某的男子。后龚琳雅质问贺国伟为何猥亵小女孩时,被对方突然踹倒在地,后又将肖某蓓打倒在地,并继续追打龚琳雅。接到求救电话从二楼包厢赶到现场的张鹏,先打了贺国伟的朋友彭某几拳,接着将贺国伟打倒在地,并对其踢了几脚,致贺国伟倒地不起。随后,张鹏转身再次打向彭某。
经法医鉴定,贺国伟、龚琳雅、肖某蓓、彭某的伤势均为轻微伤。
此外,经调查,龚琳雅、张鹏当天晚餐系朋友聚餐,不存在吃请或公款吃喝问题。
打人派出所副所长停职30天
根据调查情况和联合调查组的意见,相关部门对“7·15”事件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因贺国伟酒后失态,行为不当,是整个事件的起因,并殴打龚琳雅、肖某蓓等人,华兴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贺国伟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张鹏得知妻子龚琳雅被打,对贺国伟进行制止,但在贺国伟倒地后再次脚踢贺国伟,属于行为失当。张鹏已经通过组织程序被列为石鼓区公安分局拟任副科实职干部考察对象并公示,事件发生后,该分局已取消其提拔资格;7月21日,衡阳市公安局决定对张鹏停职30天; 7月24日,石鼓区公安分局根据《监察法》相关规定,给予张鹏政务警告处分。
对误打劝架人彭某一事,张鹏、龚琳雅夫妇主动向彭某赔礼道歉,取得了彭某的谅解。对此次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相关部门也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