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调味品、豆制品、肉制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其他食品等13类食品22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临淄区齐都镇煜和烧鸡店自制的崔氏老字号烧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225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0,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临淄素菊蔬菜经营部购进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临淄小韩蔬菜经营部购进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2.7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临淄区皇城镇圳宇商店购进销售的调味面制品(豆瓣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5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临淄区金岭刘玉刚牛排店购进使用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077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临淄区金山镇钰铃饭店购进使用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4.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临淄区敬仲镇敦良副食商店购进销售的调味面制食品(香辣棒棒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49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