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全力提升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淄博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户籍业务实行“抡板斧”式改革,以信息化技术应用为支撑,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和“一门式、一窗式、一网式”办理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做到手续最少、时限最短。
第一斧:砍掉冗余流程和环节,实现审批大提速。审批权限能放就放,审批层级一减再减,审批时限大幅压缩。市公安局只保留更正年龄、重复户口注销等三项审批业务,公安分县局主要审批市外迁入、民族成份变更等项目,办理时限由以前的9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市内居民办理的户口迁移、出生落户等大部分户口事项下放至派出所。全部户口业务实行网上审批,推行10项户口迁移事项“互联网全流程”办理,市民足不出户用手机和电脑进行简单操作即可完成相关审批事项的提报。
第二斧:砍掉非必要申报材料,对无谓证明一律说“不”。坚持申报材料能少就少。户口迁移过程中,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未落户证明。凡通过公安机关内部信息化查询平台或户籍档案可以查询、确认的,由个人做出承诺或声明,均可作为申请材料依据,可以替代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或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或文书。市内常住户口居民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再简化,本人容貌与原照片无明显变化的,不再必须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三斧:砍掉人才落户非必要限制,助推“双招双引”见实效。取消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落户年龄限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再看年龄;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落户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已被市外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新生或在校生,毕业后只要打算来淄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就可申请户口迁入淄博市,打造全国人才引进门槛最低的户籍政策。2019年5月8日,在桓台县生活的刘先生打算将户口从青岛市黄岛区迁至桓台县,但他名下没有可落户的住房,于是来到少海派出所咨询落户事宜。户籍民警告知他符合人才落户条件,在核实好相关资料后即审即办,当场为刘先生办理了户口迁入手续。
第四斧:砍掉一切不便民的形式主义,让群众省时省力。实现新生婴儿重名查询、边境通行证办理等10项业务的“全市通办”,居住地就近办理。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本人容貌与原照片无明显变化的,可以复用原照片信息1次。实现临时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当场制证、立等可取。
第五斧:砍掉有悖“一次办好”精神的懈怠思想,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对于户籍审批业务主项不缺、符合办理条件的,实行容缺办理,边办边补,不让群众跑第二次腿。在全市户籍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时收取工本费(限换领、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可采取微信、支付宝第三方支付方式。推行在全市城区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法定节假日第一天上午正常办理身份证、居住证业务服务,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特事特办体现“人文关怀”。(赵洪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