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商怀君受贿一案。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商怀君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商怀君在担任德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德州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实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庆明等13个单位和个人在疫苗销售、工程承揽、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3.6374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商怀君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商怀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商怀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