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山东省纪委、山东省监委对原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王光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光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反生活纪律,对配偶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光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滥用环保职权,谋取个人私利,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其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山东省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光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