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住建局发布公告,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整合部分事业单位的通知》(淄编〔2019〕19号)文件精神,撤销淄博市建筑管理处、淄博市住房保障中心、淄博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淄博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组建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淄博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淄博市建筑管理处、淄博市住房保障中心、淄博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淄博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面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期至核准注销登记之日结束,债权人应当自网站发布注销登记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