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领导就《淄博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
《实施意见》共6部分内容,主要包括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实施范围、基本原则、审批流程、审批方式、保障措施等。
总体目标主要说明了制定《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1+N”审批制度改革的含义及实施改革所要达到的要求等。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1”即“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N”即承诺审批制、“标准地”出让、“先建后验”、区域评估评审、帮办代办等审批方式创新,通过实施“1+N”审批,全面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实施范围主要明确了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模式适用的范围。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模式适用于市、区县人民政府年度内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入驻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涉及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工业建设项目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除外。基本原则主要明确了实施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的4条基本原则,即坚持改革引领、自愿申请、优化服务、依法实施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主要明确了“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三个阶段,即立项预审、并联审批、施工许可(拿地开工),同时明确了每个审批阶段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以及需要办理的事项。创新审批方式。主要明确了5项创新审批方式。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考核督导、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责任落实5个方面明确了推进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的保障措施。为保障改革落实落地,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改革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考核事项之一,确保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通过实施工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用机制创新破解体制制约,着力解决项目审批中环节多、手续繁、耗时长的问题,努力构建便捷高效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推动淄博市营商环境实现新提升,实现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走在前列。(何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