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近日,淄博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翟慎永,纪委书记闫子君,办公室主任郑加玉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及私车公养等问题。2013年9月至2018年11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违规为全体在职在岗职工发放电话补贴,共计110余万元。2000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某企业赞助资金,购买本田雅阁轿车一辆,作为单位公车管理使用,至2018年5月该车辆报废;2006年,接受另两家企业赞助资金,购买排量2.4升别克君越轿车一辆,主要由翟慎永使用至2018年9月。2016年以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驾驶员多次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翟慎永私家车加油。此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存在财务管理混乱、公务接待不规范、套取公款报销其他费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翟慎永长期使用超标车辆、私车公养,并且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闫子君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违纪违规问题未及时发现或督促整改不力;郑加玉对相关违纪违规问题负直接责任。2019年4月,市纪委分别给予翟慎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闫子君党内警告处分、郑加玉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向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临淄区原人防办党支部书记、主任张波违规收受购物卡、礼品等问题。2009年至2015年,张波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馈赠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价值1.1万元购物卡和礼品。此外,张波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导致区人防办多人违纪、一名班子成员违纪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问题。2019年4月,临淄区纪委给予张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淄川区市政工程公司工会主席刘长文、工程科副科长刘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7月21日8时30分左右,刘海私自驾驶车牌号为鲁CPE281的单位公车,与刘长文到太河镇办理私事;11时左右,刘海驾驶该公车与刘长文到博山区源泉镇用餐;16时30分左右,刘海驾驶该公车与刘长文返回区市政工程公司。2019年1月,淄川区纪委、淄川区城管局党委分别给予刘长文、刘海二人党内警告处分。
桓台县索镇建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心同多次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3月至2018年10月,王心同多次私自驾驶建国村委鲁CJ256W公车上下班,并于2018年国庆节期间,私自驾驶该车往返陕西省咸阳市处理私人事务。2019年2月,桓台县索镇党委给予王心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周村区交警大队南闫中队党支部书记、中队长王淑田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中秋节、春节期间,王淑田多次收受辖区内企业现金,每次500元或1000元,共计7000元,用于个人支出。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期间,王淑田两次收受辖区内某运输企业现金共计5000元,用于个人支出、中队日常开销等。2018年12月,周村区纪委给予王淑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2000元。
高青县高城镇副主任科员、李官管区党总支书记王温林违规操办子女婚宴问题。2018年9月20日,王温林因其儿子结婚事宜,向党组织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并作出“不收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不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及与本职工作关联单位的人员”等廉政承诺。9月29日晚上,王温林宴请前来贺喜的李官管区下辖8个行政村的17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委员,连同1名未到场村委委员捎去礼金,共收受18人礼金5600元。接受审查期间,王温林将5600元礼金全部退还。2018年12月,高青县纪委给予王温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6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使用公车,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操办子女婚宴。在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缺乏敬畏、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规,均受到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自警,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