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朱玉军被查
枣庄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朱玉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枣庄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朱玉军,男,汉族,1964年9月生,枣庄市中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9月任枣庄市城市信用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7年2月任枣庄市商业银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2年6月任枣庄银行党组成员(党委委员)、纪检组长;2017年6月至今任枣庄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济宁市纪委关于4起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泗水县杨柳镇河套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姜文亮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3月,姜文亮在镇农经站领取河套园小学占地补偿款1485元,以妻子的名义从村集体套取用工费600元均据为己有。2018年10月,姜文亮违规用村集体资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电费1793元。2019年3月,姜文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邹城市城前镇史泉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报账员史祥启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史祥启利用负责上报本村农作物种植面积的职务便利,以其本人、妻子、父母的名义虚报种植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9400余元据为己有。史祥启在协助镇政府从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保费资金收取工作中不负责任,导致50名村民养老保险保费未记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2019年3月,史祥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汶上县白石镇红沟崖村党支部委员、村文书张茂东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张茂东隐瞒其岳父母有五个女儿赡养,在五个女儿均具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为二人申报了低保,导致其岳父母违规领取低保金32790元。2018年11月,张茂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梁山县梁山街道陈楼村党支部书记陈学路收受村民财物问题。陈学路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协助本村村民王某某办理贫困大学生救助资金时,以需要请经办人吃饭为由向王某某索要钱财1000元用于个人支出。2019年1月,陈学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务管理部主任田骅被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务管理部主任田骅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经临沂市监察委员会指定,目前正接受蒙阴县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田骅,女,汉族,1969年11月出生,山东省沂水县人,大专学历。1992年12月在临沂地区对外贸易五金矿产总公司参加工作,2003年7月在临沂市劳动保障事务中心工作,2010年1月任临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务管理部副主任,2011年1月至今任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务管理部主任。
平邑县原县委委员、县环保局局长王文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平邑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共平邑县纪委、平邑县监察委员会对平邑县原县委委员、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文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文军在任平邑县流峪镇党委书记、县水利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瞒报个人房产。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伙同他人在吴家庄水库周边违法占地建设房屋、别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纵容他人在辖区内违法占地;坐收坐支、随意支配采砂、工程项目保证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另外,王文军还存在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经营提供帮助的问题。
王文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扭曲政商关系,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肆收钱敛财,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平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平邑县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市纪委、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文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乐陵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王之祥被查
乐陵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王之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德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