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淄博市教育局召开淄博市2019年中考招生意见发布会,会上,备受关注的《淄博市2019年中考招生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淄博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完善招生录取政策三部分内容。
首先,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同往年一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会考科目一样等值对待,作为普通高 中招生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使用,并着重强调了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规范评价程 序,评价结果要等级分布合理,确保结果客观公正,其次,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办法。本着政策稳定的原则,继续 深化会考科目多次考试办法、书写卷面分和英语口语听力智能化考试等改革举措,规范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和 管理工作,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为:5月2日至16日体育与健康考试,5月18日英语口语听力者试,5月 20日至24日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6月10日至13日文化课考试,初中三年级学生参加地理、历史、生物(含实验操 作信息技术考试:初中四年级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 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会考科目实行多次考试办法, 初四年级学生对已考的会考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
第三,完善招生录取政策。本着增强录取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继续完善普职一体化网上招生录取形式, 确保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完善网上志愿填报办法,今年,普通考生志愿填报继续分两次进行,两次志愿填报均 设置三类,即“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数育类志愿设置1个、普通高中类志愿设置一个指标生志 愿和两个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 育类)学校设置两个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学校报考专业设置两个平行志愿,三类志愿均可兼报,为考生提供多样 化选择空间,也最大限度地提高了一次性志愿信是采集效率。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今年将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提 前到和“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为第一类志愿,第一批次录取。同时,学籍与户籍所在区县不一致的非外来 务工随迁子女毕业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但不参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
完善综合录取办法。首先,录取原则保持稳定。普通高中录取继续以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合格作为录取基本条件,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在满足 基本条件的考生中,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3B2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3B2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日原始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50分之内。未完成的指标 生计划转为非指标生计划使用,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以考生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特别注意,“3+ 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录取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试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高等师范教 育类录取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 过10%,须加招生学校组级的面试合格后方能参与录取,其次,增强录取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两次志愿填报录取均 按照“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分别按照各类学校录取原则实 施分步录取。
增加科技特长生招生录取,为进一步引领普通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今 年起,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培养目标,申请招收部分科技特长生,经市数直教育局审核批复后, 由学校制定超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学生培养方案,进行科技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具体招收科技特长生的学校、 项目,招生计划,请关注市教育官网特长生招生计划批复和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