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因违反卫生管理等有关规定,山东银座佳驿酒店有限公司淄博柳泉路店、淄博淄建集团医院、淄博张店张钢医院、山东理工大学医院等单位被处罚。
山东理工大学医院使用本专业以外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
山东银座佳驿酒店有限公司淄博柳泉路店违反公共用品保洁,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元。
淄博淄建集团医院医师未取得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处方权,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规定,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5000元。
淄博张店张钢医院对外出租承包口腔科从事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4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