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淄川区纪委、淄川区监委对岭子镇一号煤矿出纳员冯俊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俊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使用公款,销毁单位账外资金单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资金占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冯俊杰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淄川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冯俊杰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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