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博山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淄博市博山区纪委监委对源泉镇财政所副所长兼出纳员岳淑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岳淑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岳淑玲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博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岳淑玲开除党籍处分;由博山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