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不养狗才能买房”,近日,山西运城某小区打造“无狗社区”引发网友热议。
23日,该小区所属房地产开发商告诉记者,该规定属于软约束,是希望从源头上建设无狗社区。律师表示,该开发商的禁狗条款已明确告知消费者,买卖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应属有效的合同。
养狗不买房
山西运城一小区打造无狗社区
该小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一位李姓工作人员介绍,2005年公司就在运城开发建设住宅小区,而部分业主养狗的问题也成为小区物管最头疼的事,“物管几乎每天都会接到业主投诉,有狗在小区随处便溺,花园、电梯等地都是重灾区”,李姓工作人员说。
随后小区物管加强了管理,在小区设置文明养狗标语,并设立了由物管人员和小区业主组成的“红马夹行动”,定期组织人员在小区内清扫宠物狗粪便。
但是劝导行动“治标不治本”,外加看到各地频发狗咬伤人的恶性事件,李姓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随着有更多的新楼盘投入建设和销售,公司也在探讨如何从源头上禁止养狗,建设无狗社区,也就有了后来的“禁狗条款”。
看到“无狗社区”成立,一些饱受小区宠物狗便溺之扰的网友表示支持,“自由选择不养狗,没毛病”,但也有网友认为,虽然存在一些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但是还有很多居民文明养狗,开放商一刀切的政策不可取,质疑其有霸王条款之嫌。此外,也有网友提到,如果碰到有消费者需要导盲犬等工作犬时也不能买房吗?
开发商:
“禁狗条款”是软约束,再养狗可做协商依据
“践行公民义务,履行禁狗条款”,开发商工作人员介绍,自2017年7月1日起,客户想要在该小区购房,必须提前签署这样一份文明宣言,并且同意购房合同附件中关于不能养狗的条款。不担心这个条款会影响销售吗?“这是双向的,我们损失了这块(养狗)市场,但会赢得另一块(不养狗)市场”,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目前在该房地产开放商新建成的55万平米社区的住宅内,均要求客户购房前签署“无狗条款”,同意不能养狗才能买房。至于有网友提到的导盲犬问题,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遇到该情况。
那么这个条款效果如何呢?工作人员介绍,自2017年7月规定出台后,确实曾有业主签了合同以后还养狗,但很快被周围邻居发现并告知物管工作人员,随后在物管人员的劝导下,该业主也同意将狗送走。
“‘禁狗条款’只是一个软规定,如果有业主签条款后再养狗,我们也不能侵占他的物权,但是我们再去和业主协商的时候就有了依据,就是你在购房前已经同意让渡部分权利”,这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在该公司下属其他已建成小区,并无规定不能养狗,工作人员也是以劝导为主,“有时候红马夹志愿者去清理粪便时,养狗的业主都会牵狗离开,可能他们也觉得不好意思吧”。
律师:
双方自愿签订,则合同有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增敏告诉北青报记者,该房屋开发商事先在合同中已设置禁止养狗条款,且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明确告知此条款。买卖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上述协议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的合同。
针对目前出现的少数住户养狗现象,朱增敏表示,该行为已经违反了此前的合同约定,养狗的住户或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因购房合同的甲乙双方为开发商和购房者,所以如果出现住户违规养狗的情况,只能由开发商对其提起诉讼,其他住户不能直接起诉。如果其他住户认为养狗行为确实影响到自己的生活,且在此前购房合同中存在相关附加条款,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