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许子森出席,并就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淄发〔2019〕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议现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为进一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加快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2018年,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今年1月8日,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淄发〔2019〕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淄博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许子森
《实施意见》的淄博特色有:一是强化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鼓励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一人兼”。社区自治组织负责人或成员原则上由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推行区域化党建联盟机制,健全完善“街道工委-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五级网络。二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自然资源部门将社区服务中心用房无偿交付使用作为建设条件纳入土地出让等供地方案,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确保社区服务中心用房与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时,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同时无偿交付使用,产权归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移交社区无偿使用。三是建立健全社区联动执法机制。全面推进部门职能进社区,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公开投诉渠道,理顺程序,组织开展社区综合治理联动执法工作。四是全面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加大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在城市社区抓好“综合治理两年行动”,切实做好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停车位改造、单元门配备、无障碍设施建设、噪声污染治理、雨污分流、水资源再生利用、规范物业服务、加装电梯试点等工作。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通的“四位一体”机制。
2018年各区县按照每400户配备1人、每个社区最低不少于5人标准,确定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数;力争到2020年按照每300户配备1人的标准,配备社区专职工作者。有条件的区县可以提前实现。”全市共招聘500余名社区专职工作者,进一步充实了工作力量。2018年全市计划改造提升城市社区服务中心68个,实际完成122个,超额完成任务。全市积极推进村改居工作,共有29个村完成村改居。
2016年至2018年全市共计划改造、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1个,现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拨付以奖代补资金505万元。全市共建立区县级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34个,乡镇级101个,指导区县围绕社区(村)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制定城乡社区协商目录,截止目前,五区三县均出台城乡社区协商目录。(何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