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针对“郓城县某小学发生学生奖状印眼科广告”一事,山东省菏泽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多名相关责任人已受到相应处分。
通报称,近日,郓城县丁里长镇王集小学发生一起学生奖状印有“山东梁堤头眼科”广告字样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菏泽市委迅即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开展调查和整改工作。同时,菏泽市纪委监委启动调查问责工作。
通报指出,这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严重违背了国家教育部和省委、市委的相关通知要求,充分暴露了个别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作风不严不实,纪律意识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
通报称,为严肃纪律,严明规矩,山东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分管教育的菏泽市副市长王忠想党内警告处分;菏泽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李永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前,市教育局局长已被免职),郓城县委副书记、县长谷永强诫勉,郓城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张俊阁党内警告处分,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宗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组书记、局长职务;郓城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教研室副主任石德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组成员、教研室副主任职务,王集小学校长刘吉华(非党)政务撤职处分;对其他6名责任人也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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