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淄博市委批准,淄博市纪委监委对淄博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吕一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一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主持有关工程项目期间,违规发放项目补助,违规公款私存,不正确履行职责,超付工程款,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人或伙同他人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吕一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吕一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